《中国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白皮书(2021-2022)》发布:2021年市场增长率达32.94%******
光明网讯(记者 李政葳 刘昊)在1月9日举行的2022年中国工业信息安全大会上,《中国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白皮书(2021-2022)》发布。文中显示,2021年我国工业信息安全产业规模达168.43亿元,市场增长率达32.94%。
“其中,工业互联网安全产业规模为75.7亿元,较2020年增长39.96%。在政策加持、技术创新、需求升级等多因素综合推动下,我国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将继续保持高景气度。”国家工信安全中心副主任、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秘书长郝志强说。
大会以“数智转型,安全发展”为主题,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工信安全中心”)、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主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表示,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工业领域网络安全新形势、新挑战,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全面提升工业领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加快出台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政策文件,加快编制新形势下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指南,健全工业领域网络安全标准体系;二是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工控产品安全漏洞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三是持续建设完善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服务体系,持续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实网攻防演练;四是大力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攻关和试点示范,探索开展工业领域网络安全保险服务。
国家工信安全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蒋艳表示,要对标对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战略部署,做深做实工业领域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打造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的综合安全保障体系。
“工业互联网防护体系的构建需要基于密码技术。在应用层面,我国应以区块链为牵引,构建自主创新、国际一流的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平台,为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赋能。”围绕“密码技术与工业互联网安全”主题,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小云表示,我国亟需抢先制定物联网、车联网、工控、国产操作系统等密码协议标准与技术规范:一方面以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赋能数据安全和数据治理;另一方面培养更多高水平的解决密码安全的复合型人才,加速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
其间,国家工信安全中心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控技术、飞腾信息、深信服、上海观安和微步在线等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将深化各方在政策研究、标准制定、技术研发、科研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启动信创安全“久安计划”,聚焦信创安全综合能力提升、基础共性安全技术研究、安全生态环境服务等多个方面。
此外,国家工信安全中心检查评估所副所长于盟发布《工业防火墙横向比对研究报告》;国家工信安全中心检查评估所副所长孙军发布最新安全产品网联汽车2C安全风险检测工具箱;国家工信安全中心办公室主任、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常务秘书长于志成对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2022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据了解,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积极开展相关领域评比、选拔工作:评选出15家年度联盟优秀成员单位,11份工业信息安全优秀应用案例,10篇中国工业信息安全大会征文活动获奖论文,4家首批车联网服务平台安全能力测试评价“星级平台名录”。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