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厂商打着“默沙东授权”等旗号供应新冠药物 默沙东发声明回应******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默沙东中国微信公众号11日消息,近日,默沙东中国注意到,有部分厂商打着“默沙东授权”和“默沙东捐赠”等旗号,向部分省市供应新冠药物,默沙东中国郑重声明:
1、默沙东口服新冠药物通用名是莫诺拉韦胶囊,商品名为利卓瑞®,再无其他中文名称。
2、默沙东新冠药物严格按照经国家批准的文件进行包装并对所有产品进行药品追溯码赋码。
3、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是默沙东唯一且合法授权的、在中国境内的进口商并负责分销至下游经销商。默沙东从未授权国内的其他厂商生产或仿制莫诺拉韦并向中国市场供货。
4、为满足中国患者的需求,助力中国抗击新冠疫情,默沙东已与国药集团展开莫诺拉韦的生产技术许可谈判,以便国药集团未来可以在中国境内生产和供应该药物。
默沙东中国在声明中呼吁并诚挚希望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采购和销售平台,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国内药品市场合法、公平的经营秩序。非正规渠道的药物,未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其生产、质量和疗效无法得到保障,对患者用药和医疗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对于部分药品企业的侵权行为,默沙东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默沙东中国表示,莫诺拉韦胶囊(Molnupiravir,商品名:利卓瑞®/LAGEVRIO®)系默沙东与Ridgeback生物技术公司合作研发的抗新冠病毒口服药物,于2022年12月29日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附条件批准。目前,默沙东正在积极备货,以确保药物的有序供应。(中新财经)
截图自默沙东中国微信公众号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