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1市中小学寒假时间定了******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5664.htm,id:1303245664
定州市教育局最新发布通知,确定中小学(园)寒假放假时间↓↓↓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后工作,日前,定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对寒假及春季开学做出相应安排。
放假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职业学校非毕业班年级1月13日(腊月廿二)放假;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班年级1月17日(腊月廿六)放假。
开学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职业学校非毕业班年级2月6日(正月十六)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班年级1月29日(正月初八)开学。
同时,定州市教育局对学生放假前后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放假后和开学前,要做好校园内的环境消杀工作,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寄生地。要以班级为单位通过线上课堂、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及家长注意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不得随意增减假期时长,不得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好中央“双减”和教育部“五项管理”政策规定,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健康上网、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的原则,布置系统性、多样性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积极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严禁让家长从QQ群或微信群下载打印学生作业。
科学指导假期生活。各学校要加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以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和学生共同商量制定科学合理的寒假计划,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避免盲目送孩子参加辅导培训,减轻学生培训负担。要组织教师开展线上家访和 “一对一”学生谈话,全面了解掌握学生成长环境和思想动态,增进家校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开展文艺活动、强化劳动实践、做好近视防控等,丰富学生假期生活,不能荒废学业。要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加强学生的居家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健康辅导。
全面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新学期工作,结合本学期线上教学局限性,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谋划工作重点。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校上班,提前备课,做好教材到位等准备工作。要对校舍、电力线路、生活设施、食堂餐厅和体育活动设施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确保开学后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转自|定州教育
最高法:民法典施行两年间共审结一审人格权纠纷案33万件******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
据介绍,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涌现了一大批适用民法典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如安徽合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浙江杭州“地铁萌娃”肖像权纠纷案等,发挥了鲜明的导向作用。
据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贵祥介绍,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立即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释进行逐一清理,废止116件,修改111件。
另一方面,民法典的新制度新规则通过审判实践不断转化成强大的社会治理效能。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英烈人格利益保护、居住权、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家风条款、自甘风险、好意同乘、高空抛物等民法典新增重点亮点制度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的检索统计显示,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