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投放新冠治疗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
中新社拉萨1月12日电 (记者 赵朗)西藏自治区12日面向居家患者和重点人群投放新冠治疗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
西藏自治区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物资保障组发布公告称,在前期向全区医疗机构投放治疗药品的基础上,通过线上京东健康平台和线下西藏区内医药流通企业投放,1月12日起至投放药品售完为止。
其中,线上持续供应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连花清瘟胶囊、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线下投放布洛芬3万片、对乙酰氨基酚5万片、连花清瘟颗粒1000盒、连花清瘟胶囊10000盒,药品均以平价现货销售。
在城区一家指定药店,销售员完么羊吉告诉中新社记者:“前阵药品比较紧张,现在供需平稳了,这两天我们药店购买的人少一些。”(完)
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搜索 复制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