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深厚!驻瑞典大使出席“2023年欢乐春节”活动******
中新网1月17日电 1月14日,驻瑞典大使崔爱民出席了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举办的“2023年欢乐春节”活动。驻瑞典使馆文化参赞兼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陈晓、瑞典莉拉音乐学院创始人妮娜·芭拉比娜、瑞典文化艺术和教育界人士、华侨华人等约150人出席活动。
图片来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崔爱民首先向所有来宾致以新春祝福。他表示,今年是“欢乐春节”在瑞典举办的第二十个年头。二十年来,中瑞两国人民在这里相遇相知,结下深厚友谊。两国文化在这里互鉴互赏,展现出强大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有力促进了两国民心相通。
崔爱民指出,中国春节文化蕴含着“天人合一”的理念,浸润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文化,影响着中国人的现实生活。崔爱民强调,只有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才能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崔爱民表示,驻瑞典使领馆愿与瑞典各界朋友共同努力,更多开展文化交流合作活动,不断增进两国人民友好,推动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图片来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瑞典莉拉音乐学院创始人芭拉比娜表示,音乐是全人类共同的语言,没有国界,可以直击心灵,很高兴能以音乐形式庆祝中国春节。多年来,瑞典莉拉音乐学院与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和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延续着传统友谊,保持着密切合作。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再次访问中国,与中国音乐艺术家和艺术院校师生开展广泛交流活动。
图片来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驻瑞典使馆文化参赞兼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陈晓在致辞中感谢各界朋友对文化中心的大力支持,表示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自2016年成立以来,已经举办近200场文化活动。中瑞两国各具特色的文化在这里交流互鉴、美美与共。文化中心将发挥好应有功能和作用,不断增进中瑞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
图片来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活动中,崔爱民代表使馆向莉拉音乐学院赠送了来自山东潍坊的串式老虎风筝。芭拉比娜摩挲着这只造型别致、结构精巧、虎虎生威的中国风筝,表示将把它陈列在学校博物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这件来自中国的艺术品。
一场整合中瑞文化、东西合璧的精彩文艺演出将活动推向高潮。中瑞两国艺术家的歌声,唱响了对春天的热情期盼。东西方乐器的共鸣,奏出了对新年的美好祝福。旗袍秀的神韵风采,勾勒出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现场嘉宾沉浸在优美的旋律与演员的一颦一笑中,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图片来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文艺演出后,意犹未尽的来宾参观了《欢乐春节在内蒙古》图片展,北国风光让身在冰雪天地的瑞典朋友感到亲切,而民俗风情又让大家感到新奇。活动中,文化中心还贴心地为大家准备了软糯油润、甘甜酥脆、满口留香的中式点心,既让瑞典朋友品鉴尝鲜,又使在场华侨华人一解乡愁。(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