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机构抢推“阳康体检套餐” 是否值得购买?******
体检机构抢推“阳康体检套餐”
近期,由于不少新冠病毒感染者担心出现白肺、心肌炎等新冠病毒感染以后的后遗症,包括肺部CT检测的“阳康”体检业务备受关注。有线上平台数据显示,近七日含肺部CT的体检套餐环比上周成交额增长了70%。
对此,包括爱康国宾、美年健康,数字健康企业善诊等多家体检机构、线上平台争相推出了针对预防新冠后遗症的“阳康体检套餐”。记者注意到,“阳康体检套餐”中,除肺部CT检查,还包含多项科室检查、心肌酶等实验室检查、医技检查等,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若要打印结果胶片还需另外付费。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某三甲医院做肺部CT检查费用为472元,加上急诊诊查费21元,合共493元,若是医保定点该医院,个人缴纳金额为177.30元(医保卡)。体检机构客服回应称,机构只做体检,若查出肺炎等情况,需要去医院进行治疗。
文、图、表/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方圆 文静 涂端玉
有机构推出一款“阳康体检套餐”显示卖出19万件
近日,记者登录爱康国宾健康服务小程序看到,该机构推出了多个预防新冠后遗症体检套餐,产品介绍称,可用于评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康复人群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新冠感染对于心肺等重要器官的影响;评估感染和康复人群的免疫力恢复情况;对心肺等突发疾病进行预警。
记者注意到,一款预防新冠后遗症体检套餐的基础价格为1261元,包含科室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功三项、肾功三项、心肌酶三项、超敏C反应蛋白、血沉、免疫球蛋白四项、艾纳-细胞免疫力检测)、医技检查(腹部彩超、心脏彩超、胸部(CT)-PJ、心功能检测及其他。与此同时,推出了售价759元的肺部深度专项筛查、售价2298元的“预防新冠后遗症专项检查 深度免疫力检测”、售价3545元的中老年鸿福VIP体检等。还能在套餐基础上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加项,包括心脑血管深度检测、新冠康复后专项检测、肺部深度检测等数十项检测,价格在几十元、上百元、上千元不等。
记者致电爱康国宾,客服又向记者推荐了几款广州地区内购的阳康体检套餐,“两款套餐价格分别是666元、1480元,单项肺部CT价格为299元,目前还能预约。”
随后,记者登录美年大健康官网看到,该机构推出两款主打的“阳康安心检——新冠后身体机能评估系列套餐”,到手价分别为529元、599元。其中529元的标准款为新冠后身体机能评估套餐,显示已售出193595件;599元特定款显示已售20887件。
医药电商平台推出单独肺部CT检测 价格千元以内
线上方面,医药电商平台的商家近期亦纷纷上线“阳康体检套餐”、单独的肺部CT检测。据电商平台上某商家页面,旗下“阳康体检套餐”重点项目包含了胸部CT、心肌酶检测、血清肌酸激酶同工酶,售价为529元,据页面显示,这款体检套餐的月销量超过100件。记者随机浏览发现,目前电商平台上“阳康体检套餐”的价格在300多元至600元之间。
有部分商家则推出单独的肺部CT专项检测,售价有的是280元,有的是299元,有的售价是343元,有的是316元……不同商家的肺部CT专项体检售价不同,价差约在20元至100元之间。
善诊医学专家表示,胸部CT是评估肺部受累的重要检查手段,高分辨率CT影像能将患者肺部细微病变状况排查出来,更有助于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对患者开展针对性治疗。除此之外,胸部CT检查还能对患者感染病症的反应状况及具体进展加以评估,通过对患者病变部位变化状况的检测,对治疗方案进行合理调整,进而为判断患者预后提供重要参考。专家提醒,全面体检可以考虑针对重点部位,如心脏深度筛查、免疫力检查、肝胆肾脏检查等应格外重视,及时发现健康问题,尽早查漏补缺。
线下门店次日预约率高达92% 打印胶片需另收费50元-80元
记者注意到,由于不少新冠病毒感染者担心出现白肺、心肌炎或其他新冠后遗症,包括肺部CT检测的“阳康”体检业务受消费者关注。据京东健康数据显示,近七日含肺部CT的体检套餐环比上周成交额增长了70%。
与此同时,不少体检机构提示称,建议提前3-5天预约体检,如未预约,婉谢体检。记者进入爱康国宾预防新冠后遗症体检套餐的预约界面看到,广州三家线下门店次日(1月10日)的预约率在74%至92%。
爱康国宾客服表示,进行预防新冠后遗症体检需要阳性转阴后再去做,“您在家中测抗原显示阴性就可以,建议最好转阴后休息几天再来体检。一般建议提前5-7天预约会比较好。”查出肺炎是否有相关治疗服务?客服回应称,机构只做体检,若查出肺炎等情况,需要去医院进行治疗,“一般医院还会针对体检报告,再做进一步的检查”。
根据美年大健康官方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信息显示,2022年12月28日、29日、30日,美年健康集团肺部CT检查分别达到1.8万多、2.3万多、2.8万多人次。此外,体检中心线下门店还开辟了抗原产品销售业务。12月27日,美年健康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时表示,热景生物是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公司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线上商城结合线下体检中心针对客户需求对热景生物的新冠抗原检测产品进行销售。
记者发现,虽然个别肺部CT的检查费用较便宜,但如果需要打印结果胶片仍需另外收费。以某线上医药平台商家为例,打印胶片需另外加50元费用。美年健康客服也表示,如果有肺炎等病症要去医院进一步诊断,机构只出具体检报告,打印片子需要另外收费80元。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